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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山东警察学院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

    1月30日下午,中国共产党山东警察学院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办公楼1115会议室召开。根据中国共产党山东警察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决定,由刘竹林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推选了监票人,并指定了计票人,选举第二届纪委书记、副书记。

    在中国共产党山东警察学院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中国共产党山东警察学院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复会。

    会议宣布了中国共产党山东警察学院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山东警察学院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名单。刘竹林同志当选为山东警察学院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蒋海舰、田歆同志当选为山东警察学院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新一届纪委书记刘竹林同志发表讲话。他首先传达了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强调本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将在省纪委和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要求,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

    刘竹林同志向新一届纪委委员提出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要牢记监督是纪检监察机构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学校建设发展事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二是牢记历史使命,深化责任担当。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切实营造学校发展的良好环境。三是加强理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要广泛学习和掌握党内法规和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等各方面知识,准确掌握公安院校反腐倡廉工作规律,着力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四是加强班子建设,坚持率先垂范。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努力加强本届纪委班子建设,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在全校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面前树立起严守纪律的标杆。

    刘竹林同志强调,纪检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本届纪律纪律检查委员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新一届纪委委员的团结协作以及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师生员工的大力支持下,一定能够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实现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作出贡献。


    新闻提供:党委宣传部 | 供稿单位:党委宣传部 | 照片提供: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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