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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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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召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

    工作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

    12月22日上午,学校在明水校区召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学校党委书记刘福宏出席会议并讲话。纪委书记,省监委驻学校监察专员王桂媛主持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2023年),专题学习了《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山东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和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有关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精神。财务装备处、审计处作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代表发言,通报本单位履行职能监督情况并提出具体建议。

    会议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机制,是整合学校监督力量的重要抓手,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自身职责所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为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学校反腐败工作提供支撑和保障。

    刘福宏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成果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意义与面临的形势任务。二要强化责任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从严从实强化监督责任,把监督融入履职尽职各项工作中,强化全过程监督,确保职责范围内各项制度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要强化督促落实,事事紧抓不放,把工作做深入、做细致、做扎实。三要强化贯通协同协作。坚持系统思维,树立全校监督“一盘棋”思想,在信息沟通、成果共享等方面深化协作配合。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最大限度发挥监督叠加效应,打好监督“组合拳”,真正以监督治理效能的提升,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走深走实,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还审议了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工作流程图备案汇编》,部署了相关工作。

    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财务装备处、资产管理处、审计处、法律事务办公室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体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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