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省纪委监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明水校区举行。学校党委书记刘福宏,学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王桂媛,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省纪委监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宋军出席仪式。刘福宏在仪式上致辞,王桂媛、宋军代表双方签字。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协调合作的要求和省公安厅《关于支持山东警察学院与警种部门加强合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省纪委监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的合作,构建协同育人、资源共享、协调发展、整体提升的合作格局,双方将在支部共建、实践(挂职)锻炼、联合查办案件、业务培训、警示教育、打造公安特色廉洁教育品牌方面进行全方位协作。
下一步,双方将积极推动“组校联动”,不断完善合作机制,积极落实各项合作内容,提升合作质效,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合力铸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过硬队伍,为更好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守护人民幸福和安宁的神圣职责贡献纪检力量。
省纪委监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和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