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纪检监察系统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9-02
根据《中共山东省纪委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17号)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山东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6日期间,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山东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一)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77137
传 真:0531-51777272
通讯地址:济南市建国小经三路37号省纪委省监委组织部
(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系电话:0531-86910207
传 真:0531-87969725
电子邮箱:pbdbbz@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事处
附件:山东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山东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日